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司法公信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为确保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11月2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对15起拟不起诉案件举办集中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热木增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议,侦查员、律师、被害人等出席会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听证会上,热木增副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公开听证的目的,意义以及听证事项。案件承办检察官先后就15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进行了介绍,阐明了法律适用及拟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随后由被害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律师依次发表意见,17名犯罪嫌疑人对自身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

会议评议期间,听证员对每起案件进行了讨论,经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此15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同意检察机关对上述15起案件拟不起诉的意见。

此次会议彰显了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对坚持走群众路线,听民意、解民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提升检察办案的公开性和公信力高度重视以及检察工作人员的高效服务。下一步,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力度,促进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常态化,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不予起诉权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从而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不起诉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