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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助力,护“未”前行: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筑育人防线
时间:2025-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9月8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有轻生念头、实施违法行为的16岁女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开展心理辅导及家庭教育指导,为家庭教育注入“法治温度”,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防线。


当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本院驻村干警提供的线索,该线索源于一段视频的曝光,视频中两名女未成年人在某超市内实施盗窃行为,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经调查,其中一名未成年人系该驻村点辖区内的一所职业学校学生,该学生多次旷课、夜不归宿,有时欲实施跳窗轻生行为,均与其父母家庭教育缺失密不可分。

检察官先是向到场的学校负责人、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学生现阶段生活、学习等情况,倾听了家长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的困惑,关注孩子在违法后的心理健康情况。经了解,该家庭父母长期两地分居,女儿与父亲生活,存在“过度溺爱,忽视规则”“简单粗暴,缺乏沟通”“重智轻德,片面发展”等常见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问题,对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检察官紧接着对家长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背景,同时围绕家庭教育知识科普,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与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家庭教育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的深层原因及针对性解决策略,为家长构建起“法律要求-现实痛点-应对路径”的完整认知框架。

检察官最后通过面对面谈话方式测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及早发现其心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良倾向,通过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治疗,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理解自己,面对人生的挑战。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下一步,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家庭教育工作站,持续深化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通过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压实家庭教育责任,精准实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确保“启明星”的守护之光成为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的温暖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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