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思想状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近日,我院干警开展针对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大走访、大排查专项活动。


本次活动以面对面教育谈话、走访、电话回访等举措进行,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思想变化情况、家庭成员相处情况以及异常表现情况等全面核实了解,特别是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结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的表现,对未成年人进行家访,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促膝长谈,阐述了如何与孩子建立有效沟通的方式,讲解了监护人应履行的家庭监护责任,并引导监护人了解、接纳孩子,促进家庭关系实现良性转变,勉励他们从过去的错误中汲取教训、重拾信息、自重自强,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摆脱被动和消极的思维模式,积极面对和解决问题,用司法力量帮助孩子的同时也用亲情的力量帮助孩子融入社会回归生活正轨。
通过此次活动,切实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态度,鼓励重新生活的信心,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观念,缓解了不稳定因素,并且有力推进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护苗”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院第三检察部将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加强与堆龙德庆区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完善刑事执行检察的工作机制,细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同时持续关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等特定因素,采取针对性矫正措施,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其疏导心理情绪、纠正行为偏差、修复家庭和社会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并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防线,促进社区矫正活动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