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下午,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和堆龙区委以及上级院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索朗旺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热木增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党纪教育,不仅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更是新时代下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我们要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作用,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把规定动作、工作要求与检察工作实际、检察队伍建设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特色、注重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会议强调,我们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把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推动堆龙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际举措和为堆龙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