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4月10日上午,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区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号召,依据区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由院机关党支部牵头,精心组织检察干警前往马镇设新村聂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活动旨在以实际行动投身生态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担当,为美丽堆龙建设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在植绿护绿中展现检察队伍的责任与风采。
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满怀热忱,早早抵达义务植树活动现场,在带队领导清晰明确的指导下,迅速完成分组,默契协作,有序开启义务植树行动。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扶苗填坑,有的提水浇灌,每一个环节都认真细致,确保树苗能够在这片土地上茁壮成长,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充分展现了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经过数小时挥汗如雨的辛勤劳作,在党员干警们的齐心协力下,一排排树苗昂然挺立,完成“安家落户”,为原本略显空旷单调的土地增添了一抹生机盎然的绿色。这些树苗承载着检察院党员干警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最真挚最美好的期许,在未来将茁壮成长,发挥改善生态、美化环境的重要作用。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是堆龙检察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此次义务植树活动,干警们不仅在实践中增强了环保意识与生态意识,更是以实实在在的付出,为堆龙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充分展现出检察院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良好精神风貌,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团队形象。
展望未来,堆龙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绿水青山,为建设碧水蓝天的生态家园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以检察担当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高度。